(合集)读书的征文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征文吧,好的征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飞扬的特点。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征文1
书本是我的启蒙老师。小时候,我喜欢翻看图书,在书中我认识了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认识了善良的七个小矮人,认识了美丽的白雪公主。我喜欢坐在小板凳上,手捧图书,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悲,一起欢。我曾经幻想着有一双翅膀,飞到海的`一边去看一看美人鱼。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以往,我不知道世界有多大。随着我的长大,书本就像一扇窗户,它让我不停地看到外面的世界,在书中我知道了地球是椭圆形的,在地球上生活着各种肤色的人,推开这扇窗户,我可以看到七大洲。
书本就像一位很有耐心的朋友。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和《中华上下五千年》,看着书上没有精美的图片,我再不想去看,书本默默地在书橱里待了三年。妈妈笑着问我书买回来是不是当摆设?最近,我从书橱的角落里找到了它们,书本就像有许多的怨言,一下子给我讲了许多故事,有孙悟空一路降妖伏魔,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的故事。有梁山一百零八将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故事。我还知道了许多历史故事,如十面埋伏,一鼓作气等,原来没有图片的书也这么好看!
如今我渐渐长大了,我的书也越读越多。我再也不会简单的选书来读;我会精心挑选一本让我一读再读的书,我会让书一直陪伴我成长。
读书的征文2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奥斯特洛夫斯基这么说。是啊!既然读书给我们知识,那么我们一定要多读书!
说到书,我记得我第一次读的是《唐诗三百首》!孙洙说过“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的读书史也由此正式开始了。
我读的第一首诗是秦观写的一首回环诗。它是菱形的,我刚看到时觉得十分有趣!因为这首诗,我数了一下,只有14个字,这让我有些惊讶,开始兴味盎然的破译这首奇特的诗。可是我的那一点点皮毛发挥不了一点作用,奈何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让我这个“炮筒子”恼怒了,只好灰溜溜地跑去向老爸求助了。老爸看到我对古诗的热爱,耐心地说:“这首诗的内容是‘赏花归去马如飞,马如飞酒力微。酒力微醒时以暮,醒时以暮赏花归。”我不禁和苏轼一样,被这首诗的玄妙之处震惊了!短短14个字却描述了自己在外的生活和情趣,这不禁给我那平淡无奇的“a、o、e”添上了奇异色彩——原来,这平常的拼音还可以组成这么有趣的文章,于是,我开始背诵古诗了!
后来,慢慢我不再屑于只专注与古诗了,我再一次把知识的长矛指向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我在《三国演义》中沉迷了,不论何时何地何处,一本《三国演义》永不离手。我不断在阴险的董卓、贤德的刘备、智慧的孔明之间回旋。当关老爷赴会——单刀直入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当我看到他逃出“虎穴”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当我看到孔明挥泪斩马谡——执法如山时,我对孔明的敬意又多了几分,同时也为马谡的大意失荆州感到惋惜;但我看到曹操败走华容道——不出所料时,我对孔明神机妙算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对曹操的逃去感到惋惜,更对宽裕的重情重义感到敬佩……我不断地读,不断地感慨,每当将领阵亡时,我也会潸然泪下,就这样读完了《三国演义》,真是看三国掉泪——为古人担忧!
渐渐的,我又不再着眼于中国文学,又一次的偶然,我被带到了莎士比亚,泰戈尔的世界中。
记得我第一次看的外国名著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我软磨硬泡,好不容易从我老爸口中套出的他最爱的书中人物,于是我也迷上了福尔摩斯。不过,这一次却并不再主角的性格中徘徊了,而是随着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故事中探出福尔摩斯的思维!在于莫里亚蒂教授争斗得过程中,我不断地感受到了刺激、惊险!在一个个匪夷所思的案件中,亚瑟·柯南·道尔一点一点地揭开了幕布,一个唯一看清真相的'人从所有案件那一丝一缕的联系中找到了那幕后的黑手——莫里亚蒂教授。随着案件的开始,我和福尔摩斯的争斗也随之开始了,每次,我都会一点一点的推演案件的过程,不断向受者绞尽脑汁后又一次得到答案的快感和不断挑战失败的挫败感。就在我不断游走于案件与案件之间时,我也不断地收集到了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大脑,使自己的思维反应能力不断地受到挑战!也就是这样,我的书堆里又多了一类书——侦探类小说!
随着接触的书越来越多,我与故事中人物的争斗也渐渐出现在生活中。在潜移默化中,我不断在改变我自己的性格。渐渐的,那曾经种下的的读书的种子已经发芽,不断生长,改变我的言行,影响着我的言行,影响着我的思维,让我与那小树苗一起不断地成长。
读书的征文3
书是鱼露,带给为生活痛苦的人。一点爱的清泉;书是羽毛,它盘旋而下带来了一丝金色的辉煌;书是幸福,洒下了无数少年的书香之路——题记
阳光下的我,需要雨露,需要幸福,需要……天蒙蒙亮。一个嫩嫩的手,轻轻从身旁拿出了一本书,用她那最弱的声音去呼唤“妈妈”!或许她为书而添满了当初最朦胧的回忆,也许那时的回忆只有:美丽的白雪公主,用善良赢得了王子的喜爱吧。当妈妈将书捧起时,她早已经用百分百的快乐添满了那一颗刚发芽的心……
渐渐地她长大了,她已不用母亲的那一张嘴来记住内容时,她懂得了书中的快乐与书一起成长的幸福。每当阳光灿烂的中午,淡淡的奶茶余留在手中时,她已沉醉于书中了,她的心灵在汲取书中的感情,也在更深深的烙印着书与她成长的足印吧。当阳光温暖的照在她身上时,她感到快乐与生活中甜蜜的幸福,或许这时,只有书才真正能感受到她的“温度”!
渐渐地她进入了15岁最纯真的时光,她早已不是那个只懂得感受幸福的儿童了!也许是因为时光让她更爱书了,也许是因为书让她感受到生活自由、生活的意义。每每当晚上总是因为累而感到生活无趣时,她还是拿起久久在她身旁存留的书。从她的眼睛中却依旧可以看出小时侯对书的兴趣和迫不及待。但她的心灵变了,变的有意义,有自由了!她不再因为幸福而读因为甜蜜而看。或许是因为她的内心渴望书的人生意义与深刻的生活价值吧!她早已经忘记了那一份添加当发芽心快乐的回忆。因为她的书已跟她换了无数次,因为读书让她不再为失败而落泪,不再为困难而后退。或许当一颗幼小的心灵想找一方可以伴她一生的圣地,她会选择那一方平淡而圣高的书香之圣地——读书
上文的她就是我这个因为读书而懂得什么是人生,什么是生活自由的女孩!
或许只有书才知道我内心中最深的一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年的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读书是将人类浓缩的文化、技术精华快速获得的最佳方式,是国家教育健康发展的根基。而在现代化的今天,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快节奏的生活导致了文化快餐的产生,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发展壮大。快餐文化让人以最快的速度记住和以最快的速度忘记,不能起到读书明智、提升人文素养的作用。“多读书,读好书”,可以帮你树立正确的三观,吸取教训,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提升品味,升华思想……读书的重要性与诸多好处不胜枚举。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对读书情有独钟,现代人更应注重精神食粮的给养。我也曾希望我的孩子从小就爱好读书,我深知好的书籍能给孩子留下永生难忘的启蒙感受,也是照亮孩子人生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可面对琳琅满目的书籍,怎样甄选,如何辨别良莠,不知所措。小到书屋,大到书店,还有包罗万象的网店都曾留下我找寻的足迹,凭着自己对阅读的理解,我决定把书的质量放在首位。
记得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我就给他挑选了一些儿童读物,神话故事一类的,如《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后羿射日》《精卫填海》……一些带有漂亮插图和彩色图片的并配有拼音的经典小读物成了他的最爱。从那以后,他对书籍有了兴趣。大点上小学了,我又给他买了一些以文字为主的稍微长篇点的书,如《一千零一夜》《天方夜谭》《课余生活》《儿童文学》……那时的我们整天忙于工作和生活,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陪伴孩子,书成了他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书的陪伴,孩子的闲暇时间过得很充实,人也很快乐、很阳光、有爱,读书对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上初中了,我给孩子挑选的偏重于文学名著,如吴承恩的《西游记》、施耐庵《水浒》、鲁迅的《朝花夕拾》、老舍《骆驼祥子》……外国名著有(英)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法)罗曼?罗兰的《名人传》、(俄)高尔基的'《童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总之,我挑选的书籍类型不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让孩子寓教于乐,流连忘返与书海。
书不在于读多,要读懂、读精。在阅读中去学习,在学习中检验阅读的效果。不同时期读的书对孩子的成长有着不同的意义。远古的神话故事让孩子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拓展了孩子的思维。从栩栩如生曲折离奇的童话故事中学到了善良、真诚、学到了如何面对危险、如何认识世界。名著的阅读让孩子了解了古今中外的风土人情,学习到正面的、积极的人生态度。让人在无形中受到感染,丰富了内心,提升了气质。这些都是潜移默化的,需要持之以恒才会有比较明显的体会。
“一寸光阴一寸金”,阅读从我做起,从小培养。在浓郁的读书氛围中真正地多读书,读好书,体会读书的乐趣,领悟读书的真谛,这才是读书的初衷!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的征文4
为检查学生在读书月的读书效果,按照学校方案计划,我校三-五年级参赛学生于4月27日举行了读书心得征文比赛展示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师生参与度高。
在比赛的前两周,学校教导处就确定了全校以“我读书,我快乐”为主题
的比赛计划,上周全校语文教师及时并按要求组织学生进行了比赛。选拔出了校级比赛选手。本次校级比赛活动,各班都能按要求上交作品,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与优秀作品共26份(获奖名单附后),并在课余时间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展出。
二、凸显主题、文字优美。
参赛学生的征文,都能紧扣题意进行写作,学生基本做到了文从句顺,语言优美,有的还使用了一些恰当的表达方法,主题鲜明,有较深的`读书体验和感悟。
三、注重指导、加强阅读
本次比赛,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反映了学生在写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是要扎实上好作文指导课,使学生端正写作态度,激发写作欲望。二是教师要有目的地引导学生根据阅读书目多看课外书,让学生多方面的阅读,广泛地涉猎,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增长知识。总之,引导学生写好作文,应当遵循“阅读—积累—构思—写作—修改”的过程,在教学中精心安排、巧妙组织,这样,作文教学才可望取得较好的效果。
这次征文活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高,作品中谈“读书”的所感所悟,情文并茂,诚挚地写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本次活动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读书的征文5
每当我幻想我长大当科学家的时候,眼前就浮现出爱迪生正紧张工作的情景。因为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爱迪生是世界上伟大的科学家,但他年幼时有着一段不寻常的生活。他家境十分贫寒,只读过三年的书,文凭很低,因为没钱上学加上妈妈生病退了学。一天,他母亲突然肚子疼,爱迪生请来医生,但是医生说母亲得的是阑尾炎需要马上动手术,爱迪生家没钱,买不起油灯,屋子里只有一盏灯,无法手术。
就在医生要走的时候,爱迪生灵机一动,他借来朋友的镜子,然后,把灯放在镜子的中间,镜子把光一反射,整个屋子都亮了起来,爱迪生骄傲的'对医生说:“先生行了吗”,然后经过手术,终于把她***阑尾炎切除了。
这样的例子在爱迪生身上发生过无数次。他一生发明了3000多种东西,有电影、留声机……但最让他自豪的电灯,他为我们人类的财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爱迪生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难道不是我们的骄傲吗?难道不伟大吗?
我们应该学习爱迪生刻苦学习,勤奋学习,认真研究,爱动脑筋的精神,为祖国做贡献的精神!从今天起,我要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将来也要像爱迪生一样为祖国做出巨大的贡献。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科学家——爱迪生。
读书的征文6
在我眼中,2月是没有14日的……
我的个性,大概是永久的暗恋者吧……
这也许和我的生日有关……3月14日,白色情人节,暗恋者的情人节……
写下这篇文的时候……的确是流下了泪水,不为自己,是为了世间的白色情人……
1、《呼啸山庄》:恨是另一种爱
当我认识的一位教授给我介绍《呼啸山庄》时,静静趴在头顶的白发忽然就跳跃起来,
本就流利的英语愈发飚得我晕头转向:凯瑟琳的背叛,希茨克力夫的复仇,爱恨交织到看不清哪种情绪才是真实。两人的手段都是那么极端,让人难以相信,这本书的主体会是他们的爱情。
有那么一种存在,我们可以无限接近,却永远无法到达。比如,爱人的内心。于是才误会丛生,才由爱到恨,才拒绝明白:恨是爱的一种。语录:“我没有捏碎你的心,是你自己捏碎了它;你捏碎了它的同时,也把我的心捏碎了。”——凯瑟琳
2、《荆棘鸟》:爱与痛原来是孪生
“世界上有一种鸟,一生只歌唱一次,它离巢去找荆棘树,将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荆棘上,一次绝唱,以生命为代价。它的歌胜过百灵和夜莺,就连天堂里的上帝也屏息聆听。”
澳大利亚的天空,弥漫着玫瑰灰的忧郁和浪漫,这是考琳·麦卡洛的《荆棘鸟》赋予澳大利亚的色彩。当拉尔夫神父从他的黑色轿车中走下来,在落日的余晖中走向6岁的梅吉时,就开始了一场注定没有结局的爱恋。拉尔夫的理想是红衣主教,梅吉的理想是拉尔夫,男人的野心遇到女人的痴情,便意味着一生的思念和别离。拉尔夫穿上红衣主教法袍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不可再从来,除了死亡,两人无法再相聚。
正如荆棘鸟的寓言揭示的法则那般——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剧创来换取,爱与痛原是双生兄弟。
语录:“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某个东西,是一种有违常情的事。当有人这样爱时,众神就会变的嫉妒起来……梅吉,这里面有一种教训。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安妮
3、《挪威的森林》:得不到,难忘记
在小说的开头,渡边在飞机上听到一段披头士的歌《挪威的森林》,然后开始悲伤,开始回忆,于是歌的名字成了书名。歌词讲的是一男一女偶遇,多年后男的怀念不已。小说也是如此,渡边最为痛苦的,是自己一直无法走入直子的内心,直到直子死去。未曾真正拥有过直子,对渡边来说,连回忆都无处着力,越是如此,便越要抓住那仅有的一丝痕迹,以至越难忘记。村上春树的小说和披头士的歌,都是以失去为前奏,进入难忘的主题。
是否注定永远留在记忆里的人,一定是这辈子都得不到的那个?也许爱和思念就象披头士的那首歌的旋律,低迷,忧伤,却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
语录:“……我自以为十分可爱,加之久未见面,本想吓你一跳,然而你根本无动于衷,这岂不是太跟人过不去?我也是个女孩!你就是再有心事要想,也该多少正眼看我一下才是。只消说上一句‘好可爱的发型’,往下不论你做什么,哪怕再心事重重,我都会原谅你。”——绿子
4、《情人》:惆怅旧欢如梦
70岁的杜拉斯发表《情人》时,很多人将其视为她的自传。杜拉斯说:“没有一次恋爱能代替爱情。”她用充满悲怆的语言和激情讲述那段异国之恋:相遇的迷茫,结局的怅惘,回忆的孤独。
湄公河渡轮上,美丽的白人少女,穿着真丝连衣裙,伫立在河水的闪光中,一个中国富商的儿子,胆怯地过来搭讪。从那一刻起,他已经想让这个人爱上自己。在小说中,从15岁到70岁,杜拉斯和那个少女隔着55年的时光重叠成一场旧梦。
年少的情动,也许真的可以品味一生。只是如刘若英所唱,年少时,最容易让心爱的人受伤。一时误会,即成半生阔别,直到时间冲淡恩怨,白发生了满头。
“我说我老了,他说你只是累了。”杜拉斯的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否定的是冲动。少年时总是爱得太狂热不计后果,所以离别或许真的是年少时的宿命。
语录:“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侯,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对我来说,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容貌相比,我更爱你被岁月摧残的容颜。”——某人
5、《小王子》:我爱你,这与你无关
题目中的话来自歌德。暗恋的情愫,用如此坦荡荡的一句话表白,更令人感动。但不是每个暗恋者都能如此坦荡,风靡一时的《小王子》中那只可爱的小狐狸,就选择了怯懦的隐藏。小狐狸想让小王子留下陪自己,却开口劝他回到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他明白他的玫瑰是唯一的,他知道他爱那株玫瑰。可是,小狐狸只是一个朋友而已吗?小王子在仰望漫天繁星的时候,想念着他的玫瑰,会感到莫大的幸福。那么小狐狸呢,当她看到金黄色的麦田,是否也会觉得幸福呢?
“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这样爱一个人,是怎样的执著而无力。相爱本是两个人的事情,选择了暗恋的人却只能独自演绎爱情,欢喜,或者悲伤,都与那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语录:“我得到了金黄色的麦田。它会让我自然地想起你,我会喜欢听吹拂金黄色麦田的风声。我会永远想着你……你回去看你的玫瑰吧,她的确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狐狸
永远地,向所有的,和我一样的白色情人们,致敬……
读书的征文7
摊一卷诗书,制一杯香茗,点一缕檀香,畅游在满卷书香中,我触到了属于他们的世界。——题记
一、狂放不羁酒中仙——李白
古木榻上,三千青丝散漫的披在身上,卧榻独饮的人已显醉态,他道: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仕途的坎坷,让他常常借酒消愁,便如:“五花马,千金裘,呼二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愿得一醉,再无烦忧。然而,当他知晓了官场的黑暗,愤然离去时,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不羁豪言。归于山水的他,平淡闲适,以月为友,以酒为伴,畅游山水,了此一生,终无遗憾。
清雅的书香中夹杂着浓郁的酒香,透过这些,我触到了他的狂放之行,不羁之态和脱世的仙姿、无尽的忧愁。
二、浅怨苦悲明日花——李清照
红木窗前,云鬓慵自盘在头上,铜镜前愈发清瘦的人眉眼中尽是哀愁。她道:“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林花的飘落,逝水的东流常使她悲从中来“花自飘零水自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终日的愁苦,使她清瘦无比,有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之态。深陷于伤悲的她整日以泪洗面,无尽哀叹,终得香消玉损,遗恨人间。
幽致的`书香又携来几缕愁思,消散过后,我触到了她的浅怨哀情、苦悲愁绪和遗世忧愁。
三、豁达柔情江中水——苏轼。
小木舟上,高冠端束着长发,案前把酒临风的人虽两鬓发白,但风姿仍不减当年。他道:“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游览赤壁,怀古叹今,“大江东去浪淘净,千古风流人物”和“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但他亦是重情之人,悼念亡妻,无限悲伤,“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但壮志豪情血气方刚的他也多情感伤,嗟叹命运之时,仕途不顺,终是死于途中,空留遗憾。
飘零的书香涌出几股柔情,褪去以后,我触到了他如一江之水的豪迈壮阔和如缕的柔情。
合上诗书,书香久久不能消去,正如卷中他们的世界依旧缭绕人心。
读书,摊一卷诗书,伴满卷书香,品千古人物,这是我所一直向往并追求的,那你们呢?
评语:读书是一次与圣贤心灵的对话,能从李白、李清照、苏轼等人身上读出他们的精髓、真谛、豪情。把诗咀嚼出富有个性的情思,是需要灵性的顿悟。语句融入诗意,使文章彰显魅力,读之唇齿留香。
读书的征文8
读书是一种乐趣,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犹太民族的小孩略微懂事时,母亲就会在《圣经》上滴一点蜂蜜,让自己的孩子去吻,使其从小就知道书本是甜蜜的。这个崇尚读书的民族,诞生了像马克思、爱因斯坦、弗洛依德等一大批让世人瞩目的天才。
假设说书本是甜蜜的,那么读书的人无疑是幸福的。
一次旅行,看到一座古老而又小巧的石桥上有一副桥联:“一泓月色含规影,两岸书声接榜歌。”每每读到这富有诗意的句子,我的眼前总是出现这样一幅动人的画面:在那美妙的夜晚,月光如水,小河轻流,橹声欸乃,草堂清静,抑扬顿挫的诵读声不时从透着灯光的小窗里飘出……
我们汉民族也是一个热爱读书的民族,人才辈出。却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驾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等明显带有功利性质的老话,单从那小桥的桥联,就不难看出,我们的古人在劳作之余,赏景、读书,何等惬意!
最难忘的是小时候对小人书的痴迷,至今记忆犹新的仍然是坐在灶前烧火时读书的情景。那时,幼稚盲目的阅读,使我张开了对世界的朦胧的想象。有书为伴的日子,自得其乐。雨天对窗独坐,欣赏黛玉“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顾影自怜。寒夜灯下享受余秋雨笔下的满载文化内涵的历史山水……
每每以小扣柴扉的`心情轻轻地翻开一本书时,另一番境界的杏花春雨,和着淡淡的菊香迎面扑来,惬意的感觉布满整个身心。读书,让我的生活,平添了几分特别的味道。后来也曾在工作中,因试卷、作业、分数、评比等,太多繁琐的的事务,让我没有了给心灵加油的时机。特别是近几年,眼睛花了,就以“好读书不好读书”为自己找到了借口,自己守着满屋子的书,却离阅读越来越远了。
重新让阅读成为习惯,是在我们学校开展“书香校园”活动以后。我戴起老花镜,以“闻鸡起舞”的韧性天天坚持着阅读,读完了《中国文学人文风景》、《和庄子赏鱼》、《刘文彬谈红楼》等书,精巧的作品,先贤光辉的思想感染着我。因为阅读,穿越文字,我的案头荡漾过庐山的云雾,洋溢过唐宋的诗香,飘渺过李白的浪漫,映照过杜甫的忧伤。感受着庄子的淡定,沐浴着书的霞光,沉着地开始一天的工作,是多么自在,多么悠扬,多么美丽。
读书的征文9
这把尺子衡量出上海速度!
四十年时间,通信业发展变化之大让人难以想象,改变着我们这个国家,也改变着上海这座城市。
在这其中,有太多的故事可以诉说,比如程控交换机、BP机、小灵通的兴起和退出,比如移动通信从模拟到数字、从2G/3G到4G,移动终端从大哥大到智能机等等。在这其中,也有太多数字可以例举,1978年我国电话用户为192。5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0。38/百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而到20xx年3月,我国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合计达到16。6亿户,比改革开放之初提升了近900倍。
很多事物都反映了这几十年来通信业的变迁,但如果要寻找一把尺子来衡量这种变化和发展,我想网速指标是把不错的尺子。
作为电信人,也作为媒体人,我采访过不少电信宽带用户,其中两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通信业沧海桑田般的变化和上海这座城市发展的速度。
魏中竑,上海第一位ADSL宽带用户。大约是在1995年底,魏中竑开始了自己的网络生涯,在家通过Modem电话线拨号上网。这时的上网成本真不低,魏中竑在香港花了1500港币买了Modem带回来,每月的电话费、上网费也要好几千元。之后,ISDN上网方式出现,魏中竑也申请安装使用,家中网速达到128K。
时间流转到1999年,魏中竑记得是在国庆节前夕,上网浏览网页时他被一条广告吸引住,广告内容是上海电话局国庆节开始推出ADSL宽带业务。
看到这则广告,魏中竑很兴奋,Modem电话线拨号和ISDN都是窄带上网方式,他想体验宽带上网会带来怎样的感觉。于是,他赶紧拨打了业务办理电话。没想到这一通电话,让自己成为上海第一位宽带用户。
1999年10月2日,就是这一天,工作人员来到魏中竑家中进行了宽带安装调试。过程很顺利,魏中竑就这样和窄带上网日子说了再见。他家的网速变成了512K,当时他感觉网速跳了上去,就像水管变粗、水龙头被拧大了一样。
作为一名90后,家住宝山区枫庭丽苑的'林彬则对512K的网速感到不可思议,怎么会这么低。林彬用过10M宽带、20M宽带、100M宽带,从来没用过512K的宽带,就像很多年轻人没用过BP机一样,对过去的事情感到难以置信。
就在20xx年11月,距离上海电信宣布启动千兆宽带规模商用计划后不到一个月,林彬家中用上了电信的千兆宽带,他也是上海首批千兆宽带用户。
枫庭丽苑是上海电信完成千兆网络覆盖的第一批小区,林彬家中也符合上海电信推出的“千兆回馈计划”,就这样,他家中的宽带就免费从百兆升级到千兆,进入家庭上网G时代。
在林彬眼中,千兆宽带真的很快,虽然家中连网设备不少,有Pad、台式机、苹果Macbook、智能手机等的。即使这些设备全部连上网,也能保证足够快的网速。每当亲朋好友来聚会,听闻家中装上了千兆宽带,都免不了赞叹体验一番。
从512K到千兆,翻了20xx倍,这是巨大的进步,这一切就是在这四十年间、更准确说是在二十年间的发生的。
“电光火石的连接身边和世界,信手点击的穿越过去和眼前,霓虹闪烁一年年城市在改变,停不下的脚步挡不住的追逐,我有,我有,我有光的速度!”
《千兆之城》的歌中这样唱道,的确,不断快速提升的网速已经成为上海速度的新名片,上海的速度越来越成为世界的速度。
上海和上海电信不仅引领着国内宽带发展潮流,在全世界的大都市中树立标杆。20xx年,上海电信千兆网络将覆盖全市,上海将由此成为“全球千兆宽带第一城”。到今年底,上海电信的千兆宽带接入用户将突破百万级,平均接入带宽将提升至280M。
千兆用户规模百万户、平均接入带宽达280M,即使想象力再丰富的人员,在四十年前、三十年前也不会预测到会有这样的变化,即使是在五年前看来,这一切也是不可思议。但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
曾经,大家用刘翔代表的上海速度,用姚明代表上海的高度。但是运动员总归会退役,网速的飞快提升给了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新的速度标签,而且这种标签更持久。
读书的征文10
高尔基有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在人生的道路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爱听别人念书,每次睡觉前都要听我妈妈念上几篇故事才肯入睡,听的多了,我也可以捧着书给家里人一字不差的念很多故事,其实那时根本就不认识几个字。等我长大了一点,知道了一些读书的方法,就常常一手拿笔,一手抱字典,腿中间夹着书,一看就放不下手。那时我虽然已经知道读书可以让人丰富头脑,还可以认识很多新鲜的事物,但对书的认识也只有仅此而已。等上了小学,随着一本一本的名著被我读完,一次次听到老师对书的赞美,我发现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必不可少的'位置,并且我的这种想法在日常生活中也得到了验证。
上三年级时,有一次品德老师要召开一个大型的辩论会,讨论一下集体活动有益还是无益。那天晚上作业非常多,做完已经很晚了,父母正好都不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围着书桌团团转,突然,我眼前一亮—书!我找到了一本关于辩论方面的书,里面正好有这种主题的内容,我高兴极了,很快的完成了任务。
告诉我一个人在艰难的条件下,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克服困难。我甚至走到哪都带着它,这本书太吸引我了,它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知道了每本书都蕴含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但这个道理只有通过挖掘才会被发现。我要养成边看书边思考的习惯。很多时候,看完书我都没什么印象,书多读几遍,肯定会有新的发现。有时间我要把我书架上的书拿下来再看第二遍,第三遍,相信一定会带给我我新的启示。
总之,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而一本好书,有可能要挖掘很多次才会有深深的体会。
读书的征文11
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和书天天打交道,自然而然,书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从表哥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那本书很厚很厚,而且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它打开。但是,那书里的文字我一个也看不懂。可姐姐看过之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了下来。我很不甘心,姐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他们都是同一个答案:“你还小,认识的字太少。”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的“红楼梦”。随着时光流逝,现在,我把《红楼梦》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每当想起这事,我就觉得好笑。
还有一次,妈妈教我学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去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去听人间万籁。“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此,“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的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于我而言,就想吃糖一样,甜甜的,味道好极了。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比蜜甜。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太好了,书,真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历史书中,我不禁为唐朝的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到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的发达,国力昌盛。
每当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识字写字;每当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自由的翱翔吧!
读书的征文12
读《祖国万岁》这本书,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的一件事。只要是有空的时候,总会把它拿出来阅读。
当我读到“新中国成立前,国难重重,战乱不断,烧鸡滩的村民吃不饱穿不暖,生活困苦不堪”时,我惊呆了,因为我无法想象当时的那种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而我们现在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有时吃不完的饭菜还要浪费了;衣服有点破损或者有点小,我们却把它扔了。这些如果是在以前的烧鸡滩,以前的旧社会,恐怕是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起以前的生活要好上很多很多,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更应懂得勤俭节约。
新中国成立后,祖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发达,生活富裕,祖国繁荣昌盛,作为祖国的`一份子,为有这样强大的祖国而骄傲。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学习,为祖国的更强添砖加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读书的征文13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丰富了我们的生活,陶冶了我们的情操,自古以来,人们都以识书,读书为傲。“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可见人们对读书的重要性的认识。
读书不光是对知识的增长,也是对人品德的冶炼。“一杯清茶,一卷书,品茶香,品书香”是多少学者,作家们长期的向往的生活。读书既是读也是识,读生活,品味生活,这就是读书之理。
读书的第一道杠是“爱书”,只有爱书,才能用心读书。“读书前先将手洗净,再将书放在干净的桌子上,细细品读......”这是鲁迅读书的方法,只有如此爱书,才能真正的理解书。
读书的第二道杠是“理解书”。“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只有真正的理解书,才能得其精髓。“纸上到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也是理解书的一种方法。
读书的第三道杠是“记书”。何为记书,就是看每本书都要记住,记住主旨内容,还有所要表达的感情和写作特色,以此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学会读书,认真读书,让我们一起努力!美国科学家研究得出,每个人的脑容量大到可以装下五个国家图书馆,只要你愿意用心去记,就可以得到更多知识。
读书的第四道杠是“用心”读书切忌胡思乱想,要用心读书,“南思北想无安着,”南想北想,心无定力,就算坐在书桌前,也什么都学不到,记不下。
读书还要“思人患不明,患足以不学,既学患不行”多读,多思,多学,虚心躬行。读书还要勤,学问就是从勤中得来
读书的征文14
一本好书,不但蕴含着丰富知识,还有着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所成就的人,都喜欢读书,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小时候,看了一本很好的书,里面有一段话我特别喜欢——广袤无垠的'宇宙奥妙无穷,人类对宇宙充满着无限之谜,对世界充满着无限好奇之谜。从远古到现代,从浩瀚的宇宙到海底的深墰,地球上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存在着许多奥秘。而且那本书还介绍了侏罗纪的霸王——霸王龙,头顶似乎长了一个大包的肿头龙,还有梁龙,马门溪龙等的大家伙。
学了课文《我的“长生果”》后,有一个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儿童时代,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为什么书被称为“长生果”?为什么涌起愉悦之情?后来我明白了,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人的物质需求,读书是人的心灵和精神的成长。第二个问题我也明白了,作者从小与书相伴,理所当然应该涌起愉悦之情。
同学们,自古就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说法,还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
阶梯”,“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为什么这些名言都是从前的人写的呢?为什么我们不能写呢?就算现在写不出来,我们以后肯定会写出来的。相信,我们是最棒的!我们是最棒的!
读书的征文15
1994年秋天,我读小学四年级。那年秋天我把家里所有我能找到的书都偷偷看完了。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下午放学后我都会在学校里做完所有作业,然后穿过空荡荡的校园到操场上去看秋日傍晚辽阔高远的天空,再想着我妈可能还在地里干活,我爸爸可能还没下班,我奶奶可能还在苹果园里清理掉在地上的烂苹果,我觉得自己特别孤单。那个时候我特别希望能再有一本书打发我的时间,送走我的孤独。
有一天上午,一个家在镇上的同学带来了一本硬皮彩页的《伊索寓言故事》书,据说这本书是她读研究生的叔叔从南京带来的。这本寓言故事的到来在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同学都想看,于是下课的时候,这个同学的座位前就挤了很多人,黑压压的一片脑袋,你推我挤却围城了密不透风的围墙,这让个子矮小又在外圈的我根本看不见任何一个字,我挤出了人群,默默坐回座位,听着他们或高或低的惊叹、评论,黯然伤神。
中午放学后,同学们又蜂拥着拿书的蔡同学走了,我坐在座位上眼睛盯着数学作业本,伤心的不能自已。我多想看看那本书上写了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想到书不是我的`,我心如刀绞,教室里没有了一个人,看门的高老师来锁教室门,他催我赶紧回家。我拿着书包慢吞吞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些晒在路边高粱箔上的花生和红枣也让我生厌,我排斥着一切。在路边一家农院门口的玉米堆上,我想踢开一只玉米,却差点被绊倒,快到家的时候我撞到了一棵大杨树上,好像沮丧令我特别倒霉。
回到家,我几乎要哭了,奶奶问我怎么了,我的眼泪瞬间决堤,哽咽着一五一十地说了关于对这本书的渴望。奶奶叹了口气说:“先吃饭吧,吃完饭奶奶给你想办法。 ”我坐在饭桌前,食不知味味同嚼蜡地咀嚼着平时最爱吃的土豆丝,心里想的还是怎么能看到那本书。
156吃完饭,奶奶带我又去了一趟苹果园,在棵苹果树间来回穿行,当时最好吃的苹果还没完全成熟,颜色不够鲜亮,奶奶在反复比较之后选取了四个最大最好看的交给我,让我带到学校给同学,试试能不能换来那本书。我拿上苹果赶紧跑回学校,先到教室里看了看,蔡同学还没来,我又跑到学校大门口守候,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来了,她还没来,我开始焦急,站立不住了。抱着装苹果的书包朝她来的方向走,不知道走了多:远,我终于看见她了。从看见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扬起一只胳膊大声喊“蔡宁,蔡宁!”她走近了,我拿着苹果凑到她跟前:“宁宁,我给你带来了四个大苹果,是俺家苹果园里最大最红的苹果!你看看!”我边说边用手打开书包,举到她眼前让她看躺在书包里的四个苹果。蔡宁看过苹果耸着肩膀张大嘴巴惊叫了起来:“哎呦!真大!真红!是给我的吗?” “当然了!我奶奶专门给你选的。”我把苹果从书包里往外掏,放进她的书包。她打开书包的那一刻,看见了自己的《伊索寓言故事》,当然我也看到了,但我没说话,我知道她是个善良的姑娘。果然,蔡宁装下苹果,把书掏出来递给我:“你看吧!我上午看见你没捞着看,你那么爱看书!”我接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在书包里,又说:“宁宁,你能不能借我看完?我保证明天就还给你。” “行!但是你到学校别拿出来,回家再看,省得他们抢,别撕坏了。” “好!好!好!”我连续说了三声好,怕她不放心,我又赶紧说:“到学校我一定不拿出来!谢谢你宁宁!谢谢你!”协议在校外达成,我心里乐开了花。整个下午都异常兴奋,数学课上回答问题都比平时积极了很多。下课了,同学们都缠着宁宁问她书呢?怎么没带来?我不知道她怎么回答的,但我坐在座位上一动不敢动,生怕我一离开,书会不翼而飞。那本书是我就着秋天丰收的味道以及秋天明亮的月光看完的,很多年后,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当时在月光下读书的情景。
:我也常常会想一个问题书真的有如此魔力吗?竟然会让童年的我那么伤神!当然,我不是哲学家,也不是文学家,我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或者说,我能给出的答案,我自己都不满意。但如果说让我与书断绝往来,这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书不会要了我的命,但会让我无所适从。这些年来,我一直有随身背包带书的习惯,这些带在身边的书有时候看,有时根本没时间看,但不管走到哪,我都会带着一本两本。
或许我也在做这样的梦: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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