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征文

时间:2024-05-29 09:32:10 征文 我要投稿

读书的征文15篇(优选)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征文吧,征文具有标题醒目,让人一目了然的特点。一篇什么样的征文才能称之为优秀征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的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征文15篇(优选)

读书的征文1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XX,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的征文2

  小学“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方案提要:教师评价:由教师通过观察、交流、学习过程中的情况记录,以及各种形式的问卷、多种形式的作业以及书面考核等对学生进行评价。

  文章能根据自身的基础、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内容与方向;

  (4)在综合实践能力方面得到提高;

  (5)在自学能力、合作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得到增强;

  (6)勇于探索、积极创新、自觉钻研、积极向上的精神得到培养。

  2.多种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自我评价:由教师确立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

  (2)教师评价:由教师通过观察、交流、学习过程中的情况记录,以及各种形式的问卷、多种形式的'作业以及书面考核等对学生进行评价。

  (3)相互评价:学生之间进行交流与评论。

  (4)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子女学习的评价。

读书的征文3

  暑假里的一天,我和姐姐仍然来图书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最熟悉的陌生人》这本书最吸引我。

  我慢慢的'蹲在书柜旁,看了许久,但免费看书的时间只有1小时,一个小时的阅读不足以让我吸收里面的内容,心想:可以买回去慢慢看啊,我口袋里有12元,应该可以买,但当看到价钱时,心里头的想法顿时消失了。这本书要18元,而我,只有12元怎么买啊?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垂头丧气地走了。

  又一个周末来临了,我这次带足了钱去买那本书。一来到书店,我急切地寻找,可是找了许久也没找到。我开始着急了,心想:应该是被人买去了吧!

  我垂头丧气地走回家中,一推门,大吃一惊——《最熟悉的陌生人》放在了饭桌上。我急忙跑过去拿了起来,问妈妈:“妈,这本书谁买的?”妈妈有些神秘地说:“哎呀!谁这么好心,给我儿子送来了生日礼物啊!”我兴奋地跳了起来:“妈妈,我爱你!”

  本以为要和我心爱的书籍说再见了,没想到原来妈妈知道我喜欢看这类的书,她就帮我买了这本《最熟悉的陌生人》——真是母子连心。

读书的征文4

  我爱读书,也很爱书。我家里有整整两个书架的的书,都是我用平时舍不 得花的零花钱一本一本买下来的。每一本书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分门别类地给它们在书橱里找到了位置,还给它们编上了号码,贴上了标签。我时常站在我的小书橱 前,仔细检视我的书朋友们,轻轻掸去上面的灰尘,如饥似渴般的打开书沉浸在那一个个或美好或伤心的故事中去,直到耳边传来老爸大吼一声:“还看,不怕累着 眼,还不歇歇。”这时我只得恋恋不舍地合上书,走到窗前往远处眺望,可脑海里还不断浮现着书中的动人情景,嘴里还一边念念有词。

  读书有趣,买 书更有趣。买书的乐趣就在于寻找和发现。在节假日的时候我经常和妈妈去逛书店。来到大小不同,档次不一的书店,面对着那一排排或气势恢宏或小家碧玉般的书 架上陈列着的样式、厚薄、大小不一的书,真让人眼花缭乱,光是那五颜六色的封面就足以让人心醉神迷了。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到一块香喷喷的大面包上一样一头扎 进书堆中,一本本地搜寻自己心仪的猎物,那可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呀!从小时候,抱着妈妈买给我的第一本娃娃书——《幼儿画报》依依呀呀地读到现在,我已经 有将近十年的读书史啦 !书一直伴随我的成长,我从一个呀呀学语的孩童长成了一个痴迷读书的谦谦少年,十年来,我读了很多的书,但还有更多的书等待着我去 发现,去品读。

  书是我的老师,告诉我无穷无尽的知识,书也是我的朋友,陪伴我一路走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好书会像 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交朋友呢?有书香一路为伴,相信你我会拥有更加灿 烂美好的明天。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我对古诗词情有独钟。喜欢古诗词中那富有韵律的语言,喜欢古诗词中独特清新的意境,喜欢古诗词中隽永的哲理。

  在古诗的世界中漫步,我能感受到自然景观别样的风采!陆游梦中的冰河铁马,苏轼眼前的巨浪空拍,杨万里送行途中的映月荷花,孟浩然笔下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辛弃疾眼前程,带给我希望的光芒。

读书的征文5

  高尔基说:“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的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攒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着我……

  我清晰的记得,我拥有的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笑笑,吃饭了。”直到这时,我才依依不舍的合上书,匆匆忙忙的吃完饭后,我把书偷偷带到了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它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还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淘气包马小跳》……,像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伴我走过了11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读书的征文6

  忙碌了一天,从喧嚣的世界回到安静的住所,我想每个人都会选择不同的放松方式,有人沉醉在美妙的旋律中,有人痴迷于斑斓的色彩中,而我喜欢翻开一本好书,嗅闻书中淡淡的墨香,聆听启人心智的教诲良言,参悟醍醐灌顶的人生哲理,洗涤遮蔽真知的心灵尘垢,书如同氧气般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今天,坐在书桌前,回想这一路的坎坷和幸福,感谢书带给我的坚强、自信和乐观。

  曾几何时,怀揣着儿时的梦想,历经十二载寒窗苦读,我如愿以偿的进入高等学府,学习心仪已久的'法律专业。四年时光,稍纵即逝,本以为,梦想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然而,在我踏出校门的那一天,年轻的我清晰的看到了现实与梦想之间那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走进社会,很长一段时间,迷失了方向,忘记了梦想,丢掉了豪言壮志,人生就像是没有了舵的船,迷离彷徨、空虚无助,面对纷繁的世界,面对欲望的交织,面对内心的困惑,我无所适从,成为匆匆的行者,生活失去诗意与激情,变得心浮气躁。

  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浩瀚的书海,呼吸着淡雅书香,开始享受着这份精美的精神食粮,从此以后,我喜好在夜深人静之时,独坐书桌前,体会于丹《论语心得》,解读孔子的智慧,寻找精神的天平;品味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体会艺术的性情,领悟生活的真谛;读戴尔卡耐基《人性的弱点》,吸取战胜困难的力量,学会遇事要坚强。读书,让白日里嘈杂的城市生活倏然退去,让烦躁不安的心灵静谧得如一泉清水,渐渐的,我重拾了儿时的梦想,弹指间信手拈来,回首处生命扬帆,坐观潮起潮落,终见得青天明日。就在09年的4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让我品尝到了胜利的喜悦,踏入了梦想的工作岗位,欣喜之余,总结过去的日子,发现原来自己已有了很大的改变,安静了许多,沉稳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追其根源,我明白,是读书,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是读书,拉近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是读书,让我在经历过风雨、遭受失败的同时继续迎难而上。

  记得培根曾说过:“读书可以怡情,读书可以博采,读书可以长才。”读书改变了我们的思想,丰富了我们的生活,赋予了我们的智慧。世界上没有一种事比读书更让人得益。“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纵观古今中外,凡成大事者,都乃博览群书之人。东吴吕蒙一介武夫,正是因为听了孙权劝告,发愤读书,成为吴国文武双全的将才。领袖毛主席日里万机,即使是行军作战,却也不忘挤出时间读书学习,从而成就了他举世瞩目的丰功伟绩。因此,我们要学会读书,因为这将使我们虚怀若谷,博采众长;也将使我们胸怀远大,视野宽广;更将使我们高瞻远瞩,内涵深厚。

  如果说人生如画,书就是那多彩的颜色;如果说人生如海,书就是那奔泻的江河;如果说人生如山,书就是那绵延的山峰。在繁忙的时光里,留一隅书香,与友人浅唱轻诵,与先哲沉思启智,与历史前行升华,让你我生命飘逸出馥郁的芳香,闪耀出夺目的光泽,涵养出一个书香中国!

读书的征文7

  你从雪山来,踏着信念,舞着飞雪,悄然扎根于这片热土。

  尔后,你拭去眼中的冰雪,弹飞靴边的雪屑,用坚定捧起一个红瑟的笑脸。

  你说,你要长大。于是,你便舒展了双臂,挺直了腰板,让风雨来洗礼你的意志,让阳光来赋予你热诚。

  多年以后,你已不再懵懂。

  你总是说,你是幸运的,因为有了这方热土;你也总是说,因为有了这方热土,你才觉得愧疚。

  于是,你便学会了感恩。

  那是一个暴风雨的夜晚。

  一只夜莺来了,冲破雨帘,停歇在你肩上,她惶恐地看着你,害怕因冒犯而使你恼怒。然而不久她就笑了,她说她惊叹于你的微笑,亲切得如同白昼,为她拭去疲惫与不安。

  哦,那一夜,雨很大。沉默中却激进着你的宽宏,你的热情。黎明她就走了。留下一串婉转的.如同天籁般的鸣啼。

  后来,故事就结束了。而你却执著着你的执著。

  一只蚂蚁说,你曾脱下帽子为她载航;一只松鼠说,你曾张开双臂为他遮挡阳光?,一只蜜蜂说,你曾割下蜂蜜给她补养?,还有一群鸟雀叽叽喳喳地诉说,你的庇护总是最温暖。

  而你笑笑:一切都源于使命。

  你又说,那是大地无私的赐予,她总是最博大的。

  其实,你早已把使命用行动诠释得淋漓尽致;把无私用点点滴滴垒叠得尽善尽美。你总在不满足中向髙处伸展,因为你向往着光明,你要溶掉身边的所有雪渣。然而,一声惊雷,你倒下了。

  浑然天地间,竟飘飞着细毫。

  哦,那飘洒而下的,是你的精脉。

  谁敢扭曲你的虔诚?谁敢亵渎你的执著?谁又敢不为你的奉献感动?

  后来,那只夜莺来了。

  她昂着头,栖临于你的残骸上,为你吟诵天地间最朴实的赞美诗,迸出底壳深处二十二转惊天泣地的鸣啼!

读书的征文8

  读过很多风趣的书,但文坛里最喜爱的莫过于那些写吃食的作家了,把吃食也好,不单要写出菜品的款式,描述菜品的气味,还考验作者对笔下人物及其所处时代的刻画。

  写吃写得最好的,在我内心莫过于老舍了。

  民以食为天,食材未必需很高级,一碗滚烫的豆腐,配上深绿的韭菜末,再沾点辣椒油,出一身汗,祥子就变得鲜活起来了,称不上高级的.食品,甚至有些粗,却显得老百姓化和京味实足。一碟虎皮冻、一盘熬白菜,吃到发汗,而后持续用心气,这就是车夫本色了。老舍笔下的祥子,就像一般车夫那样真切,从烙饼到爆羊肉,对事物的仔细刻画也表现了人物社会阶层的变化。

  人民艺术家,第一要生活化,要关注缩写人物的生活和习惯,涉略不一样的领域,优异的文学作品是对即逝历史的目睹,是对历史的书写,而打开书卷的人,要做的就是在字里行间里探究历史的印迹和瞬时。

读书的征文9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在读书中抒发了他们的感受,如今我们现代人,白天忙于穿梭在城市之中、晚上匍匐在电脑电视中度过,似乎已忘却读书给人带来的精神财富。它就像个飞船,带领我遨游世界、太空。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崇敬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欣赏纳兰性德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国的四大名著,外国的经典名著,都从不同层次,别样情感的内容上深深感动着我。

  读书需要耐心

  读书是需要耐心,一个烦躁的人对着厚厚的一本书,只有埋怨和放弃吧。需要细细品味其中的奥妙。当你真正地走进书中,会发现那是另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你会情不自禁随着书中的情节或喜或悲,感悟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许你觉察不到,但一副坚实的翅膀的确在你心中悄悄生长。每多读一本好书,翅膀便会长长一些,你驾驭它的能力也会因此提高!当你的翅膀越来越长、越来越厚,相信你能飞跃沧海苍穹飞得很高很远!书就像个人,它会自动选择适合读它的人,懂它的人,才能一页一页的翻阅,细细的品位其中的奥秘。感受作者的心情情感。

  博览群书

  读书要广泛不要局限于任何一个狭小的领域,要像蜜蜂一样,博采众家之长,方能酿出甘甜之蜜,于是产生了司马迁,苏轼。这时,我们不妨做一个“杂家”。一味的读自己喜欢的一类型书,就会像吸收营养不良,导致不均衡的.发展。孔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我们在读名著的时候,也有这样一种感觉。比如读夏洛特?勃良特的《简爱》,我们从中充分感受到了简爱的那种善良、质朴、坚韧。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读书的征文10

  佛洛依德曾经提到:人格应该包括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面。只有三个层面都具备了并平衡协调发展,才是完整的人。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就是人格的三个层面完美的结合。

  他本名叫埃德蒙.唐代斯,是个水手,他整日为生活在海上艰辛地工作着,但他积极,乐观,纯朴善良,没有一点心计。他也很幸福,因为他即将升职为船长,并且正要和他深爱的未婚妻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有一些人嫉妒他的船长之职,嫉妒他的婚姻,于是那些人迫害了他,加上检察官一己私欲的推波助澜,他入了狱,在暗无天日的监狱中度过了二十多年。他年迈的父亲孤苦伶仃,饿死在家,他当初矢志不渝的爱情也消失在阴暗潮湿的老房里。幸运的是,在狱中,他认识了一位教父,还得到了一批宝藏的下落,并在教父的帮助下逃了出去。此时唐代斯的心里只有对迫害他的那些人的仇恨。

  逃出监狱后,唐代斯来到巴黎,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很快融入到巴黎的上流社会,并且凭着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出手阔气迅速成为上流社会人士们眼中的红人。可是这些并不是基督山伯爵的本我,在那个面带笑容而又友善的绅士的本我中,充满了仇恨。

  他在巴黎,结识上流人士,就是为了实行他的复仇计划。因为他仇人都在那里。似乎这显得很消极,但谁能忍受二十年的牢狱之苦?谁能忍受有人害死自己的父亲?谁又能忍受别人夺走自己的未婚妻?这种有仇必报的真性情,是人最原始的心态,也是基督山伯爵给我们的最真实的感觉。仅仅是有仇必报显得太冷血,基督山伯爵对于帮助过他的船主莫雷尔有恩必报,他帮助莫雷尔的`公司脱离了破产,还帮助莫雷尔的儿子找到了真爱的行动,又显示了人性的光辉。这两层本我虽然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却是基督山伯爵爱憎分明的真实体现,大仲马笔下的基督山伯爵愈发生动真实了。

  当基督山伯爵与别人交往时,他的自我完全隐藏了本我,他与这些“仇人”成为了好朋友,有说有笑,及其友好。殊不知,这友好的背后完全是为了一步步实施他复仇的计划。这是本篇小说的主体部分,虽着复仇计划的进行,着实令我心潮澎湃。情节发展十分曲折,让人感到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这也塑造了基督山伯爵天马行空的思绪与逼真的表演。最后,看到善恶到头终有报时,实在大快人心。尤其是当基督山伯爵告诉他的仇人他就是“埃德蒙.唐代斯”时,那些人的动作、神态的惊慌失措,与伯爵一如既往的沉稳、淡定形成鲜明的反差,有趣之极,这多亏了大仲马的语言艺术。

  然而如此绝妙的复仇计划,在最终的高潮即将上演的时候,由于超我的存在而被终止。转折由于一个女人,她就是基督山伯爵仇人的妻子,也是他——唐代斯当初的未婚妻。她儿子为了挽回父亲的荣誉而找伯爵决斗,母亲为了儿子,去找了伯爵,求他放过自己的儿子。期间,有个精彩的片段,就是她认出了伯爵就是唐代斯,并苦苦哀求昔日的恋人。为了爱,基督山伯爵放弃了决斗,放弃了荣誉,放弃了复仇,甚至准备在决斗是放弃了生命。那一刻,伯爵不再冷酷无情,而是有血有肉,有爱又恨,受人喜爱的不朽的文学形象。

  当一切都结束了,我翻尽最后一页时,基督山伯爵已乘船远去,但他的生动的三层人格形象却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了。

读书的征文11

  我曾经亲眼看过一朵花开的过程,那是一枝被人插于瓶中的月季花苞。第一天看到她时凝露含羞,瓣瓣花骨朵儿紧拥相合,于静默中蕴藏着无限生机。第二天偶然看到她,我惊异地发现她已蓓蕾初绽,原来紧紧闭合的花瓣竟在不知不觉间微微张开,像婴儿充满饥渴的嘴唇,急切地等待着雨露和阳光。第三天,花瓣已整个绽开了,她粉面桃腮,真有种“清水出芙蓉"的大气。花开的过程竟是如此随意而简单,她就这样没有选择,不求回报地释放了自己。到第五天再看她时,原来姹紫嫣红的花朵已渐渐憔悴,生命不可避免地走向枯萎,一朵花就在短暂的辉煌中完成了她的使命。

  女人如花,我对此深信不疑。一朵花的命运,就是一个女人一生的命运。不管是身在贫瘠的土地,还是富贵的家园,什么也无法阻挡和拒绝的就是生命的成长。这中间几乎倾尽了女人一生的智慧。等到结了婚生了子,女人才在第二次生命的再生中完成了她自己。

  这时的女人,在爱情的雨露和婚姻的阳光下,展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美丽。但当女人沉醉于这种快乐并为此而沾沾自喜时,锅碗瓢盆交响曲的前奏拉开了生活的序幕,家庭由此成为女人心中沉甸甸的责任。在为柴米油盐操心的琐碎中,在为老公和孩子奔波的岁月里,女人几乎忘记了她自己。

  但是我要说:女人,留点时间给自己。女人总是在家庭的航道中迷失方向,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家庭的熔炉,在她眼里这也是一种火红的事业,日子就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中悄悄溜走。等到有一天猛然发现自己已不再年轻,女人才会幡然醒悟:青春短暂,流年似水,自己失去的不光是青春,还有那一份美丽的心境。因此,何不趁现在善待自己,翻出尘封的新装,邀上知心的女友逛逛久违的街市。让一次愉悦的感觉充盈全身,洗刷掉女人额头堆积的清愁和烦忧;或者去作一次短暂的旅行,让旅途的风光使女人的双眼重新变得明亮,让青春的神采再次在女人的心间飞扬。

  女人,留点空间给自己。这个世界我们可以放弃金钱和名利的诱惑,但唯独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婚姻并不是女人全部的生活。除了家庭,女人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年少时的那一种努力,目前自己所心仪的那份工作的压力,以及心灵的某个角落藏着的那个想飞的愿望。因此,女人有什么理由要放弃自己?总有那么一个独立的空间要去面对,总有那么一种超然物外的心愿要去实现,不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那样得到的往往总是失望。女人要学会乘梦想的翅膀去作一番心灵的流浪。 女人,留点退路给自己。婚姻并不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堡,女人也并不是城堡里唯一不变的公主。不要以为牺牲自己就能赢得最后的胜利,不要等到洪水泛滥成灾时才去追究源头水尾,辛辛苦苦的死守换来的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的情感决堤。女人要懂得保护和武装自己,从外表到内心,这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平日点点滴滴的灌输和呵护。如果女人学会了用涵养作后盾,用坚强作挡箭牌,那还怕什么洪水猛兽呢? 花间岁月,女人走得艰难而谨慎。把幸福挂在额头,把疼痛埋在心底,温柔而含蓄,自信而坚强,只有这样,女人才能从容地面对生命,完善自我。

读书的征文12

  初读三毛的书是《撒哈拉的故事》,大漠里的狂野似乎把生命都已点燃,而沙漠里的温柔更像那朗朗星空中亮闪闪的星星,再看三毛的书,便是她的《万水千山走遍》了,再一次远行,不是那片沙漠,而是中南美,身边的不再是她的荷西而是助手米夏,不是寻找前世的乡愁,而是带着灵魂去旅行。

  一本书读到最后,陪着她到了墨西哥的大教堂,看着她向彩霞满天的苍穹质问,而苍天不语;看着她在异国他乡遇故人,满怀歉疚地接受别人的好意,满心的为国人祝福;看着她在厄尔多尔纪的银湖找到前世的族人;看着她在秘鲁寒冷的雨夜中,为只有一个观众的乐队鼓掌;看着她在要被水冲垮的桥,为多让其他旅客上车逃走,扒住司机不让他关门,完全忘了她刚才从高原下来,身体虚弱得很;看着她辗转八次,终于回归故土,哭泣着说:“离家的妹妹回来了。”

  书读到最后一页,去怎么也不想看完。怕读完了,便再也看不到她了。可真的在心疼读完这本书,却是心里突然一片平静,感叹了一句,她的万水她的千山,终于走过了。

  仔细想想我的性格,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不好听点,便是没有追求,不求上进,自从被三毛刺激之后,曾经跟着哥哥一起偷跑去南京,眼泪和欢笑都留在那一半隐在淡绿,一半隐在浓绿的老旧公寓里。一只眼看了一半人间冷,一只眼看了一半人间暖。其余的便看满了近乎噬骨的思乡之情。我想,我这一辈子怕只能在书里和三毛一起去旅行,毕竟,我只是一个只能留在自己小池中的鱼。

  千山万水走遍,应是像三毛一样,带上摄影机,一个旅行箱,便去走走,走遍自己想去的地方,至少有很久我都这样认为,但我想走却又不敢走。近乎厌烦这样的自己,但在那一场南京的行走中,我改变了想法。并非南京,那个我一直梦想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只是南京再好,也没有这个小小的镇子好。

  我想,我的万水,我的千山怕都在这个不大不小的镇子上了。

  我喜欢没事就会在镇子上走走,耳里塞着耳机,一首歌终了,便发现自己在一片阴影中。面前是一片带绒毛的叶子,耳边还摇着一根扭来扭去的丝瓜,抬头望天,阳光被遮在外面。叶子随风抖落点点光亮。再是一首歌终了,清风拂面而过,随之而来的.,便是淡淡的檀香,往旁边一望便是那从座小小的庙,庙门口,那位胖胖的老和尚坐在藤椅上眯着眼享受着阳光,手中的佛珠一颗颗转着,发出轻轻又沉重的敲击声,我笑着继续走……又是一首歌终了,却发现自己走在水塘边,随手折去一根芦苇,走的很近,白鸥才被惊飞起来,像一条线一样飘向了水塘的另一边,又停了下来……

  我想,这便是我的千山万水,不是像三毛那样跌宕起伏而又神秘静谧的旅行,而是在这小镇的点点滴滴。

  每个人的天地都有不同。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那个自由的三毛一样走遍自己的万水千山。

读书的征文13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对于我们学生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而我们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在学习中,书本是一位无言的老师,是我们在学习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便是讲究,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读书要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因为这对于我们处在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的资源。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作为一名学生应认准自己的人生目标,梦想。有时,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篇佳作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一首好诗会使我如醉如痴,像把我带进一个神秘的世界,只有细细去体会才会是在愉快中学习。当然,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要有毅力。如果一天爱读书,容易;如果一辈子都爱读书,谈何容易。无论谁都可以使自己的梦想成为现实,但要现拥有能够实现梦想的信念,毅力,有坚强的毅力才能成功。

  每当读一本书时,我手里总拿着一支笔,遇到共鸣以及有疑问,就在底下画一条线,并简单的作出旁批,也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写在空白处,如果长时间这样做,不但对阅读与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时候翻一翻,会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我读都作旁批,甚至读完一篇文章,会写成等等。这样可以抒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感,自己的自创观点。阅读体会分好多种,有的就是纯粹感想;有的还可以是小论文,先说明问题,表明观点,然后找论据,用看书学习得到的观点,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一段我学习都有什么收获,把它们都整理出来,用知识书或提纲等形式归纳起来。

  学习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学习的真谛:学生在学习中,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方向”创新型学生。我们读书就是要有春蚕的精神,蜜蜂的作风,蜡烛的风格,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要有奋力拼搏,乐于探究,无私奉献的精神。

  常读书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要求多看书,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善于自己的“成功”,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学习的突破夯实的根基,这就是我的。

读书的征文14

  进入七年级,我的学习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有趣,而其中读书更是我喜爱的一项活动。在这个阶段,我逐渐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也深深体会到书中世界的无穷魅力。

  读书,对于我而言,不仅仅是获取知识的一种手段,更是一次对心灵的洗礼。在浩如烟海的书海中,我选择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从文学经典到科普读物,每一本书都为我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贾宝玉,他们的爱恨情仇在书中跃然纸上,让我领略到了古代人物的风采。而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博士则向我展示了宇宙的奥秘,让我对科学有了更深的理解。

  读书使我感受到了不同的情感。在悲伤的故事中,我学会了怜悯和理解;在幽默的描写中,我体味到了快乐和幽默。这些情感让我的心灵得到了丰富的滋养,让我在现实生活中更加淡定从容。

  读书也是一次心灵的沟通。当我沉浸在书中的文字中时,仿佛与作者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对话。我能够感受到作者的情感,理解他们的思考,这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获得了一种共鸣。

  而最重要的是,读书是一次对未知世界的探索。通过书中的描述,我可以在想象中穿越时空,漫游在不同的场景中。这让我对人生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也激发了我对未来的向往。

读书的征文15

  腾格里的草原

  我读的书是《狼图腾》,一本关于草原,关于狼的旷世奇书。

  广阔的草原,自由的奔马,牧羊的女人,悠远的长调,结实的长鞭搅乱了天边肆意翻卷的云;或是万里无云,放肆的风打在草原牧民的红脸蛋上,打在美丽的蒙古包上,拍过飘扬的布旗,在空气中猎猎作响。这是内蒙古草原,离天堂最近的地方,起码,我想象中的是这样。

  但是草原不仅仅有晴空,美丽的大自然也让他们时刻面临着生存的挑战,这就是说,内蒙古草原,是一个美丽与神奇,人性与野性,和谐与残酷并存的地方。

  书的主人公,一个普通的汉族大学生,到内蒙古的一个草原上插队,怀着对草原的新奇与热爱,随着一个老猎人,开始了草原牧民的生活。我们离主人公的年龄代沟近似零,这也就为我们能更设身处地的读书、思考和领悟奠定了基础。

  腾格里,有两个孩子,一个是草原牧民,一个是狼,他们生活在一个家里—广阔而宽容的草原上。腾格里,蒙语的“天”,牧民赖以生存的给予者;狼,牧民的信仰,草原的保护神。

  汉人看来,狼,是阴险与残酷的代言人,但是狡诈与聪明,那是狐狸的专属。可在草原牧民看来,这一切词语,都是根据狼发明来的。腾格里偏向狼,赐予狼这么多的特性。“和狼呆久了,人也会变聪明。”这是书中的一句话,乍一看,让人陷入云里雾里,可的那个我读了这本书后,才渐渐领悟了这句话的奥义。

  黄羊,那是牧民的财富,和天上的云一样多的黄羊同样是狼的财富,他们看来,这是腾格里赐予他们共有的。所以,狼捕杀黄羊,赶走了一部分草原的侵害者,草原人捡狼杀过的猎物,留给狼一部分,剩下的,吃,卖,得以生存。这是怎样的情感才能如此和谐的共同生存,互帮互助。

  而我们,看得到狼的狡诈,狼的残忍,却看不到狼的可贵之处。试想,如果作为学生的我们能在学习中发扬狼的坚忍,身为上班族的精英白领能深悟狼的团结,精明的商人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时能有狼的远见。那么,凭人类的.伟大和人格的高坚,又有什么理由能不促使社会的长久和谐幸福的发展呢?

  生活在离狼群最近的人,牧民,他们就做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率先像狼学习他们的优点。游牧,也是草原人的一大特色,因为他们懂得,草,只有边吃边养,不吃光,腾格里才会赐予他们更多,牧民和动物才能生存,这一点,是当代人面对环境污染多么迫切需要的智慧。

  草原人敬狼也杀狼,当狼闯进牧民家的时候,没有畏惧,次次都是见血的拼杀,一旦有狼死后,其他狼一定会识时务地逃开。而死去的狼,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宝,却没有人动它甚至连狼皮都没人剥。这绝对不是草原人太有钱,而是因为,狼,是草原人的信仰,草原的保护神,腾格里的另一个孩子,他们可以为了生存搏斗,却不能在狼死后,剥掉这个可敬的勇士的皮。

  一切都会有使有终,腾格里赐与草原万物生命,也会有期限,会有收回。草原牧民死后,会将尸体放在大草原上,交给腾格里。这方法是绝不是平时人们所说的曝尸,而是用狼,转交腾格里——俗话讲,喂狼!三日内,如若被狼啃食净尽,便是生前没什么恶果,腾格里愿意收他,死后可以升上天堂——腾格里在的地方。在传统观念如此浓重的时代,鲜有人会这样做吧,但是草原牧民,为了信仰,哪一个不是这样做的,他们了无牵挂地走,就像当初赤裸裸地对来到这世界,纯净,安详地等待灵魂的升腾。

  《狼图腾》,充满血性的旷世奇书,告诉我一个真实的草原,一个民族最真实的灵魂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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