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时间:2020-11-28 18:43:33 小学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汇编八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汇编八篇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1

  今天是星期天,本是我休息的日子。唉……

  “忠会啊,待会儿吃完了,把包子给你舅舅送去。”妈妈往塑料袋里装包子,头也不抬。

  舅舅!那个拿石头吓人的神经病人。记得有一次,他到别人家去说那房子是他的,他要取粮食。最后还是奶奶,老将出马把他拉了回来。想到这些,手里的筷子不由得抖了一下:“妈,不嘛……”一道骇人的目光射过来,我没了声。

  右手搭着那袋包子,左手抱着一个黄澄澄的南瓜。都是老妈说这南瓜也不错,要我一并带去,拖着无力步子,慢慢的走向舅舅家。听妈妈说,过去家里穷,舅舅三十多才托人相了一次亲,可事后又没成,舅舅思念过度就得病了。

  隔着舅舅门前的土墙偷偷望去:“门是关着的。”我心里暗自高兴。

  绕过土墙,来到门前。我深吸了一口气,战战兢兢地敲了敲门:“我给你拿吃的来了,舅舅,”还没开门,我把东西往地上一放,狂奔回刚才躲的墙边。“吱呀”——门开了,我屏住呼吸。接着听到一句雷死人的话:“嗯,我昨天晚上蒸的包子,摘的南瓜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哪个人把我的东西偷出来了……”我无语,拖着双腿回到家。

  于是,噩梦就一直跟着我——舅舅见了我的面就问我要包子。

  夏天,我有一个习惯,放学后先去菜园吃黄瓜。我每次都会走正面的路口,因为走那边会遇到我的“恶魔舅舅”。我在菜园边的荆棘丛开辟了一条入口。天天都来,可谓轻车熟路。

  那天,我抱着我摘的黄瓜,嘴里还含着一根。我正打算带着战利品”返回家时。“谁?出来。”我心里一惊,暗叫不好。还是提心吊胆的走了出去。“你敢偷我的黄瓜,你把我的剪刀偷去了,又来偷黄瓜。还不还我的剪刀。”他高举手中的石头。我盯着石头,双腿发软。“包子呢?你给我拿的包子呢?”

  我无语,呆呆的立在那里,浑身发抖。“恶魔舅舅”,高举手中的石头,口中大声骂着。妈妈闻讯赶来了,把“恶魔舅舅”弄走了。泪水从我眼眶里流出来。

  舅舅不犯病时,对我很好。记得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刚吃完午饭就又想吃樱桃,爸妈拗不过我,只好同意。我急冲冲到菜园旁边樱桃树去摘樱桃吃。想到树上诱人的樱桃,我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离树还有几步远时,我看见树上有个人坐在树杈上,右手撑住树,左手使劲往嘴里塞樱桃。我瞪大眼睛一细看,绿叶之中,竟然是我的舅舅。冷汗滑过我的背心,他会不会又来问我要包子,凉粉吃?他会不会打我?我想走又舍不得树上的樱桃,我站在那里看他风卷残云的吃像,不由自主的咽了口水。“舅舅……樱桃……好吃吗?”我声音有些颤抖。舅舅从树叶中探出头,看了我一眼,“你想吃?。”“嗯”。我用力点了点头。舅舅随手摘下一个小树枝仍给我,“娃儿,接着,吃。”我跑过去捡起树枝正准备吃樱桃,舅舅又从树上下来,把另一树枝塞到我怀里。“还要吗?我又给你摘。”我看桌舅舅凹陷的面庞,突起的颧骨,说话时露出的黄牙,还有递给我樱桃的那双黑黄,干枯的手,我连忙说:“够了,够了。”我走了。听见舅舅在后面自言自语:“现在条件好了,娃儿都穿这么好的衣服。”想着舅舅身上陈旧,有些破难,还有点怪味的衣服,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回到家里我把樱桃递给爸爸,给他说起这件事。爸爸掐灭了手中的烟,“这段时间事情多,有几天没有去看你舅舅了。”长叹一声,爸爸又说:“唉,你舅舅命苦喔。要是没病,娃儿恐怕跟你大小差不多。”妈妈放下手中的刚洗完的饭碗,转身指着面袋子对爸爸说:“你把灰面给送一袋,喔,忠会,再给装几把挂面。”

  看着爸爸背着背篼远去的背影,我似乎已看见舅舅黑瘦,干枯的手上,捧着一碗热乎乎的面条的摸样。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开开眼吧,让我舅舅不在犯病吧。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2

  夜,格外宁静,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切都那么美好、静谧。星星还同往常那样在天空上闪烁,晚风缓缓地吹着,但是,这段时间,花木兰老是坐在织布机旁不停地叹息,织布声稀疏了下来。花木兰倚靠在织布机旁发呆,心事重重。昨天深夜一纸军队的文告打破了家中的宁静:军书连下十二道,每一道都在催促父亲重新披挂出征。花木兰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父亲老了,木兰又无哥哥,弟弟处幼尚未成人,保家卫国责无旁贷。她下定决心自己替父从军。

  第二清早,花木兰就出门到街头上,买骏马、买马鞍、马笼头、马鞭,忙乎了好一阵子,备齐了战装,然后辞别父母,女扮男装头也不回地走了。早晨辞别了父母,晚上花木兰宿在了黄河边,她听不到爹娘呼唤女儿的声音,听到的只是黄河流水的“哗哗”声。

  第二天早上,她辞别了黄河,晚上又宿在黑山头。

  经过了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后,花木兰最终来到了燕山脚下,她听到胡人兵马的嘶鸣声。花木兰发誓:为了父母,为了国家,自己一定要全力以赴,战胜敌人!

  “杀啊——”战场上炮火连天,马的嘶鸣声、战士们的呼喊声、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以及刀、剑撞击的“口当口当”声响彻整个大地,黄沙满天,血流成河,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许多战士们都受了伤。已提升为将军的花木兰率领大兵冲向前去。寒风阵阵传来刁斗声,明亮的月儿映照在铁甲衣上,许多将士身经百战,为祖国而死。经过十余载的战斗,壮士们终于凯旋而归了。

  十几年的拼杀,十几年的搏斗,木兰领着胜利的军队归来了,皇上为她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宴席上,皇上为战功卓着的花木兰敬酒:“你功劳不小,赐你做个尚书,行吗?”“不!”花木兰笑着摇摇头:“为祖国付出,这是应该的。我不需要做尚书,谢谢皇上的好意。但是否能给我一匹千里马,送我回家?”皇上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花木兰:“好,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赐你一匹千里马。你要回家,我也不强求你了。”说着,叫手下从皇宫里牵出一匹自己最喜欢的千里马赏赐给花木兰,花木兰双手握拳拜谢皇上,然后骑上马走了。

  “嗒———嗒———嗒”,花木兰快马加鞭往家中赶,身边的泥土都扬了起来。此时,归心似箭的木兰心里好不兴奋,恨不得马上飞到家。

  父母们得知花木兰回家的消息,欣喜若狂,他们相互搀扶着蹒跚地走到屋外,目不转睛地盯着城门,眼巴巴地望着、望着……

  “爹、娘———”花木兰的父母循声望去,花木兰骑在马上,飞奔而来,正在向他们招手。花木兰的父母顿时激动得两手发抖,先是一惊,又蹒跚的走过去。花木兰将马一拉,迫不及待地跳下马,张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住爹和娘。娘摸摸花木兰的脸说:“兰儿,瘦了,瘦好多了,但越来越漂亮了?”“走吧,天色已经晚了,兰儿回家就好!”父亲边说边牵着马,拍拍木兰母亲的肩说道。花木兰一家以及陪同她回家的战友们,一路说说笑笑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花木兰感到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和美好。

  “姐回来了,姐回来了!”弟弟欢呼着,紧接着年少的弟弟操起刀,回到厨房里杀猪宰羊,忙着为姐姐煮点好吃的。

  回到家的花木兰推开东阁门,坐在西阁床上,脱下战袍,穿上了旧时的衣裙,看着房间的旧物,她感到亲切而温馨。坐下来,她对着镜子在额上贴上了花黄,梳理着两鬓那乌黑的头发。

  “吱—”门推开了,花木兰笑吟吟地走出来:“让大家久等了。”边说边坐了下来。

  “啊?”战士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目瞪口呆:“十几年的战场生活,却不知你原是女儿身!”“哈哈哈……”从花木兰家中传来了一阵阵笑声……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3

  牛奶奇遇记浙江省丽水市实验学校402应马可从前,在食品王国里有一名探长叫牛奶先生。他做什么事情都会被人骂,在单位里被妙脆角局长骂,在家里被太妃糖妻子骂,连在草地上散步都被饼干太阳骂。有一天,他在水果糖山上散步,老远就看见有一面棒棒糖镜子,他想:我反正那么笨,干脆撞在那面镜子上自杀算了,反正又没有人关心我!不过,我还是先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再自杀吧!说着,他深呼吸几口气向那面镜子冲去。

  忽然,牛奶探长听见一阵叫声:“不要撞!”他说:“,这世上还有人关心我呀!”他左看看,右看看,上看看,下看看,咦?没人呀!白天见鬼了,不过鬼怎么会说话呢?鬼关心我干什么呀?这时有一阵声音传出来:“我不是关心你,我是不想让你进到我的体内!”

  “你到底是谁呀?那么神秘干什么呀?”

  “老实跟你说吧,我是白雪公主后妈的魔镜,我被七个小矮人设计成了超级魔镜,人们只要一进去就是另一个世界了。”

  “真的呀?那我就更是要进去喽!我要一进去,我就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大明星了!”说着,他冲了进去。啊,果然一点奶酪也没有擦破。在魔镜的那个世界里,有一连萨其马汽车向他驶来,司机下车了,说:“亲爱的牛奶先生请上车吧!”

  “哇!当明星可真爽呀,有免费的大汽车坐,还有专用的司机,太棒了。”牛奶说道。

  这辆车真是非同寻常,连“法拉利”赛车都被远远地抛在后面。司机停车时,一栋巧克力冰淇淋豪宅展示在他的眼前。牛奶先生惊讶地喊道:“我不记得我买过这房子,一定是司机开错了,要不就是我在做白日梦。”说着他随手用铁树上的刺扎了一下自己的手,便大叫一声:“痛死我啦,我要找司机问个明白。”于是他就去问司机。司机说:“您还不知道呀,这是歌迷给您买的。”这时,有一万名口香糖佣人出来大喊:“欢迎回家!”哇!这么壮观的场面,那个叫周什么伦的肯定是羡慕死我了!这时太妃糖妻子也回家了,他俩一起进了屋子里,一万名口香糖佣人给牛奶先生和太妃糖洗脸、换衣服等。牛奶对太妃糖说:“我们聊开吧。”他们开始聊了,说着说着,牛奶突然想起饭还没有烧,他走进餐厅,看呆了,桌上摆满了燕窝、鱼翅等山珍海味,他们美美地大吃一顿。

  他们正准备出去走走,这时那面镜子又说话了:“该到下一个地方去玩了。”牛奶听了以后又跳上了汽车,他高兴地想:“不知现在又可以去什么地方玩了。”他一下子到达了一个热闹的地方。镜子说:“我会在出口处接你回家的。”

  牛奶看见有一个牌子,上写着“不一样的街”。在街上,牛奶看见有一根薯条在用打气筒为自己打气,原来是他的儿子脾气不好,一生气就把爸爸拎起来打,长期这样多伤自尊呀!牛奶又看见一个汉堡胖子正在让压土机把自己压得扁扁的,因为汉堡经常很迟回家,晚上家人又睡着了,没一个人为他开门。长时间睡在家门口,脸上的面包被蚊子叮肿了,怪不得汉堡上的芝麻是被虫叮了的药膏呢!这两个人的表现逗得牛奶哈哈直笑。牛奶又往前走,他觉得肚子饿了,他走进一家饭店,点了红烧水龙头、盐水电风扇和糖醋水管,他饱吃了以后正想付钱,没想到售货员却递给他一千亿元支票,原来这儿买东西,不但不要钱,售货员还会给一千亿元支票。

  他来到出口处,镜子对他说:“玩够了吗?你该回家了吧?”牛奶先生只得依依不舍地从魔镜里出去了。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4

  六一儿童节那天,妈妈就接我到了一位阿姨家里,我困惑的看着说:妈妈,我们不回家吗?你不是说想要一份礼物吗?到了阿姨家,我看到小狗说:哇,小狗,好可爱!妈妈说:轻点,它才刚刚隔奶,要注意抱的动作!心想:呵呵,我得到了‘六一’节日里最开心的礼物

  一到家,我就放下,它就懒洋洋的趴着,一动也不动,我以为它不舒服,正着急。突然,它对我伸伸腿,舔了一下舌头,妈妈笑着说:狗狗,新到一个家,要闻一下新家的味道,好记在它的'大脑里。对了,孩子,给它起个名字吧。嗯,才进家就这样,不如叫它:懒懒吧,呵呵,你喜欢我给你取的名字吗?我心里乐极了。我终于有自己的宠物了。你瞧,它一身金黄金黄的毛,一对灵敏异常的耳朵,只要在它附近的范围有一点风吹草动,就闪动一下,快极了。而且,原本躺在地上懒散的表情,马上威严起来,那神态好像告诉我们,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呢。还有,你看它那乌黑的大眼睛,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就是,成天咪着,好像睡眠不足。可是,一到室外,我的天,根本不能想像,葡萄也没有那么黑,那么圆如果,真要把它带到室外,如果不是它忠诚跟着你,放慢它的速度,我想汽车都没有它的奔跑速度快,我正慢慢的研究它,突然,我的小伙伴问我,这是什么狗呀,这么漂亮,我一下愣住了,对了,只知道妈妈说过,这狗可以长得跟人一般大,能长到70多斤呢,可是,什么品种,我倒没有问,心一急,马上扯着它回家。可是,它不乐意玩时,他叫回去。天还早呢,怎么回去这么快呢?它呜呜叫着,不想回去,呵呵!看来,贪玩可不只是我们小孩子的专利哦。

  妈妈,我的伙伴问,这是什么狗品种呢?呵呵,它是世界排名第四的金毛,是地震搜救犬,它的智商也不低哦。你自己会上网,可以百度一下呀!哇,原来,我还养有一条聪明的狗狗呢!我说呢。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打开门,看见‘懒懒’正在吃饭,正想悄悄进书房写作业再和它玩,没想到,一点小动静它马上停止进食,撒开步子跑到我身边,嗯?它嘴里正叨着一片肉呢?接下来,它竟然把肉放在我脚边,好像对我说:小主人,你饿了吧?我让你吃吧。我摇了摇头,它立刻摆摆尾巴,走开了,而肉呢就放在那,没想到,妈妈说的是对的,它真是一只聪明又懂得感恩的高智商的名狗。

  似乎动物对滚动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比如:你丢一个矿泉水空瓶,或者小皮球,透明的胶,都可以让它乐半天,跑个气喘吁吁。慢慢的天气变凉了,妈妈已经开始给我打毛衣了,因为,我怕冷。这天,妈妈正忙着打毛衣,‘懒懒’已经吃完午餐了,要是平时,它早已经躺在那暖暖窝里睡觉了。可是,当它走到客厅时,发现一个毛毛球,正滚动着,一下打这边,一下跑那边,它吓了一跳,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好像在说:什么东西呀?怎会自己动呢,是活着的吗?怎么这么圆?正好,妈妈这时在换针,打另一边,毛毛球停止不动了,机会来了,我来尝一下,‘懒懒’先下手为强,一下就把毛线球叨走了。正打算扯线的妈妈一下拉不动,抬头一看,原来,是‘懒懒’在‘偷袭’,大家都愣住了:呵呵,懒懒,你可把我们逗乐了。妈妈就拿织毛衣的针敲了敲它的头,说:你这调皮的懒懒,搞得我的线都断了,它好像听懂了妈妈的诉责,低下了头,慢吞吞地走开了。

  现在,狗狗长得很键壮,差不多和我一样高了。妈妈说:养在生活区里不安全,会影响邻居的生活,就转送了别人。虽然,懒懒离开了我,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它带给我的快乐。而且,我每天晚上都会想起它,想起它带给我的快乐。听说,狗狗会记住第一个主人的。心想:懒懒,你也会想我的,是吗?但愿你过得好!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5

  天天想,日日盼,终于要到一年一度的“儿童节”了。明天是“儿童节”,难怪同学们听课十分认真,想在我们的“儿童节”前天做好点,不让老师生气。我也有同感。下课时,我心里总在这样想:下午会怎样庆祝“六一”呢,我猜一定是在班里开庆祝会,玩“两人三脚”,玩“丢手绢”,有时连我们最喜欢的体育老师都会来和我们一起庆祝。还要猜谜语,答对了就可以得到气球。我偷偷地笑着。

  到了下午,第一节正课,班主任老师来了。没想到老师竟会这样说:“今天打算不在班里庆祝,因为我们全校师生要到礼堂观看“六一”联欢会表演。你们要乖乖坐好,没有意见吧?”“有意见!”一位天不怕地不怕同学挺身而出,他说:“老师,可不可以不去看,坐在原位要一个多钟头,表演有什么好看的,不是唱歌,就是跳舞,无聊死人。倒不如在教室来个狂欢会。”“不行”,老师一口反对,“全校师生是一定要去的,况且,跟你们说,这次联欢会的表演是很好看的哦!快排队,可以去了。”无可奈何之下,我们只好排成三队整齐的队伍,垂头丧气地走去大礼堂。

  不料刚到礼堂的大门口,就发生“交通阻塞”事件。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竟然还要坐在最后一排,真是衰!场面浩大,全校学生坐得密密麻麻,水泄不通。我被台上的布置所吸引,金光闪闪的舞台,两边挂着两个大红灯笼,一条银白色像项链的带子连接灯笼的侧面,后面是一幅大图画,上面画着一朵生机勃勃的向日葵,画上系着七八条彩带,上面有小彩灯在发亮。忽然奏起国歌,我们所有人立刻站起来,校长来了,发表了讲话后,表演开始了。

  一个漂亮的女老师做主持人,闪亮登场。她说:“请看第一个节目——小军人。”刚听到这个名字,我们班的兴趣就产生了。名字很特别呀,一定很好看。军乐响起,一个身穿军装的可爱小男孩举得一枝长长的红旗,一边挥舞,一边带着“手下”出场。转了几圈,站定,学习成龙叔叔练起中华武术来。左一拳,右一掌,加个踢腿,翻了几个跟斗。“哼呵,哼呵。。。。。。”一声声呐喊多么有气力呀!最后来个“众星拱月”,令人叹为观止。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我也使劲地鼓掌,因为实在太好看,可能后面大有看头。漂亮的女主持人再次亮相,她说:“接下来请观看第二个节目——流行街舞。”青春的摇滚乐曲奏起,七八个身穿红衣白裤的四年级学生一跃而出,随着音乐摆动四肢,最前面最中间的一个小男孩戴着一顶白帽子,突然他躺在地上,收起双脚,旋转三百六十度,真是够劲。我忍不住想欢呼起来,站在我身边的班主任老师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她是在暗示我不要乱了分寸。我只好坐好,按捺住激动。表演完了,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漂亮的女主持人再次和我们相见,她说:“继续观看第三个节目——骏马奔驰保边疆。”原来这是一首歌,演唱者竟是我所崇拜的音乐“天才”(我给的美称)——吴老师。音乐响起,吴老师穿着一套干净的白西装,一边挥手,一边唱起动听的歌声。他唱得真好听,声音不仅响亮,而且感情深沉。身后还有十个五年级少女在跳舞作陪衬。璀璨的灯光下,老师好帅哦。表演完了,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漂亮的女主持人第四次出场,她说:“各位,请观看第四个节目——英语故事。”唉哎,我对英语一窍不通,看人家说英语好像小鸟在叽叽喳喳,听得我都烦了。一个身穿蓝衣服长裤子的男孩和一个穿着围裙的女孩陆续出场,他们开始进行英语对话,我本来想捂住耳朵,突然传来几句嘹亮的汉语,原来是有一个六年级学生在台后做翻译。表演者对完话后,又开始唱英文歌。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6

  “以后小心点,改改你那毒舌和火爆脾气。”淡然的语气,好像事不关己一样,除了乐凯,还有谁会用这种语气和落樱说话?“丫丫的谁要你管……”落樱的话越来越小声,她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地熟悉了乐凯的性格。刚开始冒险时,乐凯的行为可以说比三岁小孩还幼稚,那时候她一直都是大姐大。随着时光的飞跃,乐凯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现在的他,就真真正正变成一个11岁的男孩。而落樱却喜欢以前那个幼稚的他。但这不可能了,不是么?乐凯,原本只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后来,他变得成熟,静静地用茧包裹住自己,到最后,蜕变成一只完美的蝴蝶。一只完美的蝴蝶,可能用茧包裹住自己,重新做回一只胆小懦弱的毛毛虫吗?答案当然是不可能。但是——落樱并不高兴,她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蠢蠢欲坠,快要从枝头上摔下来,变成肉饼的茧。仅此而已。

  “那好,我不管你了,你摔成肉酱我还挺想庆祝一下。”乐凯勾唇一笑,轻轻地把放在落樱腰间的手抽离。云霄中,他的身影若隐若现,唯一不变的是他嘴边妖孽的笑。落樱原本下落的速度从缓慢变为急速。

  “啊啊……”在落樱即将落地的0.0000001秒钟,乐凯一个漂亮的闪身,不费吹灰之力就稳稳地把落樱接住并放在地上,但他的眼神却不曾在落樱身上停留过。“美丽的小姐,我务必要提醒你一下,你走光了。”“啊。啊?啊!啊——”

  (独家爆料:落樱的表情:满不在乎→呆泄→醒悟→吃惊外加惊天动地的惨叫)

  落樱把晚礼服扯了扯,准备和乐凯来一场大眼瞪小眼之战。但人家乐凯的目光没有一丝在落樱的身上,他的眉头紧锁,眼神中的警惕消失,紧握的左拳头渐渐松开,右手微微抬起,形成的龙卷风也变成了一股清爽的凉风。“躲躲闪闪,似乎不是你们的作风,冰魂冰魄。”冷淡的语气,这似乎已经是乐凯的极限。看来,他对她们的好感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凯,我们只能躲,凭你的能力,能让我们不再躲避下去么……”“唔……乐乐真是个大坏蛋!让人家再躲一会儿就不行嘛!”“魂!小时候你可从不会向凯撒娇,怎么现在这么擅长了?”“那是!我向你撒娇撒习惯了嘛……”“嗯哼?你说什么?”“没没没,我什么也没说……”一个卡哇伊的声音和一个冰冷的,和乐凯没什么两样的声音。“魂魄之翼!”一个扮成18岁的妙龄少女从天而降(她们和乐凯小时候可是最好的玩伴,一起度过了3年,三个人现在都是11,还有一个男孩子,下面即将揭晓),抱着一个可爱的天使娃娃。她的小脸圆嘟嘟的,但却十分精致,活像个放大版的SD娃娃,也难怪落樱一见到她就冲上去摸着、捏着她软软的光滑的小脸。(魂:o(╯□╰)o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樱:⊙0⊙好滑啊,捏起来好舒服的说~)

  “从4岁就呆在这里,都快发霉了。呆了整整7年,总算盼来了一个人,你……”冰魄一翻身,静静地走到了乐凯的身旁。“天陌……怎么样了……”沉默了许久,乐凯发话了。“他……”冰魄听到这个字眼,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下来。看着她欲言又止,十分忧虑的样子,乐凯轻轻拥她入怀。眼泪,浸湿了乐凯的衣服。“他……现在是……蝶龙的……二护法……”乐凯的眼瞳猛然睁大,仇恨的火焰在他的眼中升腾,抱着冰魄的手不由得变得更紧。

  电光火石间,乐凯的瞳子猛地收缩,抱着冰魄,推开冰魂,拉过落樱,跳上冰台,而冰魂也展开了粉红色的羽翼飞到半空中。“嗖嗖嗖嗖——”几根三米长的冰矛射在了地面上,入地三尺。郎爽的笑声,曾经属于天使的微笑。但现在,却变成了恶魔的冷笑,噩梦的前奏……

  就是这时候,乐凯的世界有了恨,也多了爱……

  敬请期待十四集,噬魂天陌!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7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小学的小学作文1100字 篇8

  昆塔尼拉从孩子就读的小学得知,她的两个儿子因反应迟钝,不得不被编入低级别的阅读小组里去。得到这个消息后,昆塔尼拉的心顿时揪紧了,因为她在求学的年代里也有过同样的遭遇。13岁那年,昆塔尼拉从墨西哥的一个小村庄来到父亲所在的布朗司维尔市上小学,由于英语测验成绩很差,她被编入一年级。此后,她处处觉得低人一等,4个月后便眼泪汪汪地休学了。当这样的不幸又降临到自己孩子身上时,她怎能不忧心如焚呢?

  她清楚,自己的两个儿子很聪明,只是因为自小说惯了西班牙语,英语跟不上而已。她也知道,如果缺乏有效的鼓励和引导,他们在将来的生活中就会错失应得的机遇。可当她试图说服他们不要气馁时,没想到孩子们却说,妈妈,人家都说这是遗传,努力也白搭。这样的回答虽然像电击一样刺痛了昆塔尼拉的心,但却激起了她与命运抗争的勇气。为了不让自己的悲剧在后代身上重演,她决心以自己的努力和示范,激励孩子们上进。

  打定主意后,这个27岁的少妇开始从头学习英语。可自学的进度毕竟太慢,于是她又萌生了入校学习的念头。由于她的履历不能令人满意,求学的过程并不顺利。但是,即使被拒之门外,她也没有灰心丧气。经过几番周折,她终于感动了得克萨斯南方学院的登记员,登记员答应让她去上4门基础课。她每天清晨起来做完家务后就赶往学校,上午课程结束后再赶回家做午饭,下午放学后还要接孩子。如此忙忙碌碌,却没有影响她的学业。事实表明,昆塔尼拉的接受能力很强,而且学得入了迷。第一学期末,她的成绩大幅度上升。后来,她每周有3天在得克萨斯南方学院就读,另外有两天乘车到70英里外另一所大学上课。3年后,在取得初级学院学位的同时,她还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潘·美洲大学的理科学士学位。

  母亲的坚强毅力和成功,令孩子们非常钦佩,同时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和勇气,两个儿子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最终转到了普通班级。一个人来到世上,总会遭遇这样那样的不公和不幸。面对造化弄人,你可以自认倒霉,逆来顺受,自卑无为地度过一生。昆塔尼拉一家两代人都曾被列入低智能的“另册”,可他们却不为命运所屈服,以坚定的信心和勇敢的行动自己拯救自己。

  昆塔尼拉后来的成就更为出色:1971年被授予西班牙文学硕士学位;1973年之后除了在大学任教和攻读博士学业外,还给基督教女青年会夜校每周上两次课;1977年取得博士学位和美国教育委员会会员资格,并成为获得该委员会奖励的第一个拉丁美洲女性;1981年被提升为豪斯登大学的校长助理,并被任命为墨西哥美国文化研究会的终身理事。这一切,都极大地鼓舞了年轻的一代。她的长子成了内科医生,次子成了一名律师。

  昆塔尼拉的经历告诉我们:在你生命的天空中,难免会有云遮雾障的日子,但不是每一片乌云都下雨。只要你不再盯着那片云朵,埋怨那片云朵,而是通过自我努力超越那片云朵,你就会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正如斯宾塞·约翰逊说的那样:“永远要记住,在某个高度上,就没有风雨云层,如果你生命中的云层遮住了阳光,那是因为你的心灵飞得还不够高。”大多数人所犯的错误是去抗拒问题,他们努力试图消灭云层。正确的做法是,找到使你上升到云层之上的途径,那里的天空永远是碧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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